为什么有时,信任比爱还难?
在一段亲密关系中,人们总会经历一些脆弱又不确定的时刻,是信任给予人们足够的能力,去超越对伴侣的怀疑,获得安全感,让关系得以持续。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包含哪些要素,而我们又该如何培养亲密关系中的信任?
心理学家John Rempel等人(1985)对亲密关系中的信任进行了总结:亲密关系中的信任是一种对伴侣的主观信心感受。Rempel等人认为,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包含了三个要素:可预测(predictability)、可依赖(dependability)、信念(faith)。
“可预测”意味着基于伴侣过去行为的规律,我们相信自己可以对伴侣作出准确的预判。例如,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我们能知道当我们犯错时,伴侣是会大发雷霆、还是会温和地解决问题。
“可依赖”意味着我们相信,伴侣有被我们依赖的能力和意愿:Ta不单有能力提供支持,也愿意支持我们。这里的能力不单单指伴侣拥有的技能,也包含伴侣本身的生理、精神状态。例如,如果你的伴侣酗酒,可能你会认为Ta是“靠不住”的。
“信念”意味着,即使在没有充分的事实作为根据的情况下,我们仍然相信对方会继续爱我们、关心我们。研究者提出,我们在亲密关系中体会到的信念感,与人们在宗教中对神的信念感,是类似的。
在“可预测”和“可依赖”这两种信任中,人们对于是否相信伴侣还会经过一个头脑中的判断过程,可能从过去的经验中总结出一些证据。但当信念发生时,我们对伴侣的信任不再需要任何理由。然而在现实里,不是所有人都会拥有三要素,例如很多人缺乏了对伴侣的信念。
可预测型信任是信任的起点。而我们判断的依据是伴侣过去行为的一致性。如果伴侣的行为时而稳定、时而变化多端,我们就很难对Ta进行准确的预判;或者“Ta变化多端“本身会成为预判,而这种预判会直接终止信任的发展。而当我们冒着可能被对方拒绝的风险,向对方暴露出自己脆弱的部分(比如向对方求助、倾诉等等),并得到了他们正向的回应和支持,这时可依赖型信任就会发生。
而Holmes和Rempel(1985)指出,要产生信念,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:我们主观上能够认为,伴侣之所以对我们好,是因为他们真诚地爱着我们,而不是因为伴侣这么做有利于他们自己。同时,也需要我们相信伴侣对我们的爱是独特的,相信伴侣不会用同样的方式去爱每一个人。